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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细则2020(交研究生院.doc

化学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分阶段进行复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此次特制订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要求及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复试招生领导小组。

2、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复试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过程的考核、公示和录取等工作。

3、根据学校要求成立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二、复试资格和人数的确定

研究生院根据每个专业的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在达到2020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含单科成绩及总分基本要求)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中,确定本校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复试比例1:1

三、复试的程序与内容

(一)复试报到

考生提交以下证件电子档,2020年5月7日前提交条件不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所有材料请扫描成电子档打包,以初试分数+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3288209590@qq.com):

《南昌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提前审查盖章)。

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填写完毕后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 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C类考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业绩材料的原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以上材料入校时将查验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取消录取资格。

2、审查报考信息表、报考照片、准考证,确认考生身份。

(三)复试形式

1、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使用学信网开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2、腾讯会议应用软件作为辅助或应急备用远程复试平台,以保证复试过程的顺利、平稳。

3、注意事项

考生远程复试所需配备的设备和复试场地要求:电脑1台,手机1部,无线/有线网络,及能配置双机位监控的相对安静封闭的场地等。

(四)复试内容

1、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南昌大学统一组织。

2、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面试: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统筹考虑新冠肺炎防控要求,我校原则将复试形式调整为综合素质面试(即原专业综合面试和专业基础面试(即原专业课笔试内容调整为随机抽取题目进行口述答题),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复试流程

1、参加复试的考生凭通知要求2020年5月7日前提交相关电子档文件到指定邮箱。

2、参加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面试,其中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面试拟定于2020年5月12日举行。

3、考生的总成绩分专业分别排名,并注明替补名单,并进行公示。

4、拟录取结果将于2020年6月15日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基础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格分为3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60+(复试总分/250)*40;

注:初试总分值即考生初试各科目满分值相加。统考类初试总分值500。

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四、录取工作

(一)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其中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于拟录取公布后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所有定向生(含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定向)须于拟录取公布后前签订相关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生及定向生中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于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将档案调入学校(应届生可推迟至7月)。

(五)非全日制学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培养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生的具体学习方式由各学院安排,非全日制学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六)调档、政审:考生的调档和政审工作由各学院组织,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完成。

(七)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八)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入学后 3 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时间

专业

复试平台

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基础面试

5月12日9:00-16:30

所有专业

《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学信网)








注:腾讯会议应用软件作为辅助或应急备用远程复试平台

咨询监督电话:0791-83968217 邮箱:32882095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