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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稳定,优化结构,严格程序,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复试过程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小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监督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到压实责任,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复试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因素,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三、复试比例与招生计划

学院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类型

招生计划

已录推免生数

复试人员优秀营员人数

复试比例

021

化学

有机化学

全日制

学术型

35

3

1:1.35

021

化学

无机化学

全日制

学术型

20

2

2

1:1.35

021

化学

分析化学

全日制

学术型

20

6

3

1:1.35

021

化学

高分子化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8

7

1

1:1.35

021

化学

物理化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5

2

1

1:1.35

021

化学

铁电化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5

10

1:1.35

021

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5

2

1:1.35

021

工业催化

工业催化

全日制

学术型

16

1

1:1.35

021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化与制药工程

全日制

学术型

23

4

1:1.35

021

生物与医药

制药工程

全日制

专业学位

15

1:1.35

021

材料与化工

化学工程

全日制

专业学位

35

2

1:1.35










四、复试报到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时间

(一)复试报到考生持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复试学院指定的地点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1)《南昌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提前审查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

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 的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所在学 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填写完毕后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 往届本科毕业生: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 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 同等学力考生:

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同时交验原件)。

(6)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

(7)复试资格审查单。

以上有关材料除(1)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 (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所有材料均不退回。

(三)发放复试准考证等

经确认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纳复试费,学院发放复试准考证、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卡、体检表等。

、复试要求

(一)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

复试流程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三个环节。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

按招生目录复试科目中的专业课笔试科目进行。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3.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同等学历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考生,请与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91-83968217),加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复试安排

复试安排

序号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1

资格审

2023年3月27日14:00-17:00

理生楼A302-1

2

专业课笔试

2023年3月28日9:00-11:30

另行通知

3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2023年3月29-30日9:00-21:00

另行通知

4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2023年3月29-30日9:00-21:00

另行通知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复试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 同等学力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只设合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初试分数/500)*60+(复试总分/250)*40;

调剂志愿考生:(初试分数/500)*50+(复试总分/250)*50。

七、调剂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中按要求填报调剂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学院审核调剂。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将拟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后,汇总拟调剂考生总表报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出调剂复试通知。经过院系挑选的考生,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研究生院及学院网站届时的相关通知,或关注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八、其他

(一)试题保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和公布。考生如有泄密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复试考生如有代考、作弊等违规行为,复试小组一经发现,通过学院上报研究生院,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复试领导小组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并进行解释。

申诉电话0791-83968217,申诉邮箱:3288209590@qq.com。